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证书是什么?申请要求有哪些?
时间: 2023-12-14 08:46:03 | 作者: 荣誉资质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取消后,原持证企业及现在想新申报的企业有很多的问题来咨询北京智达鑫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接下来智达鑫业小编整理解答下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2019年1月23日,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联盟举办的“2019中国信息 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对外发布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能力要求》团体标准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电联字〔2015〕1号)
为顺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及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市场秩序,提高信息系统项目质量,保障信息安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的逐步的提升,更好地为企业和用户服务,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依据企业综合能力和水平评价的行业规范及团体标准,开展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国电子联合会已成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开始起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在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正式对外发布前,为指导资质认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电子联合会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
简介:本标准(团标T/CITIF 001-2019)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系列标准的第一个,提出了对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综合能力要求。
自身发展的需求现阶段的系统集成已不再是传统的系统集成。现有衡量和评价系统集成及服务能力的认证模式是以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的结果为评价对象,对企业怎么样提高信息集成及服务能力缺少具体的指导。
外部环境的变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 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之一。因此,将主要评定条件聚焦在系统集成业务结果上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2015版)在某些特定的程度难以完全支撑我国有关规定法律的规定。
增值与提升 如何从评价过中带来更多的增值?如通过能力评价更好地促进企业能力提升?
标杆对比 企业应进一步改善什么方面?国际国内优秀系统集成企业的最佳实践有哪些?
持续成功 怎么样保持持续成功?成功的经验是不是能够复制?是偶然的成功还是系统策划下的结果?
创新发展 系统集成企业该怎么样利用不断涌现的新模式、新技术实现创新 发展?
评价方案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具体的度量方法和评分标准
技术保障 • 人员• 技术• 资金• 基础设施• 数据• 信息安全• 质量管理
有利于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自身建设,逐步的提升企业的经营、 技术和管理能力,参与市场竞争。
有利于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 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
有利于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展示自身实力,便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可广泛应用在以下领域:网络建设、基本的建设(机房建设综合布线)、业务应用建设、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集成项目、安防监控项 目、运行维护项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申请企业选择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评估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估机构。甲级评估机构可开展所有级别的能力评估活动, 乙级评估机构只可开展CS1级和 CS2级的能力评估活动(乙级暂未授权)。
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与申请企业签订评估合同,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 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